1、经市规划局受理的项目,由市公安消防机构窗口受理,区规划部门受理的项目,由区公安消防机构窗口受理(1000平方米以下)。甲、乙类工程项目、属于区公安消防机构受理范围的,应由区公安消防机构受理初审后,报市公安消防机构复核,核准后由区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审批手续。
2、县(市)工程项目受理范围:除国家、省市重点工程及一、二类高层(纯住宅除外)和5万平方米以上小区开发,甲、乙类工程项目、每层超1000平方米(含本数)以上的大型商场,地下建筑的建审、验收,由市公安消防机构窗口受理外。其他均由各县(市)公安消防机构窗口受理。
3、市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受理400平方米(含本数)以上的装修(装饰)工程项目的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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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报审章 消防回执单 消防验收单 |
质量承诺:
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。“更好的产品,更好的服务”是本公司质量方针。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,本公司向您郑重承诺:
1、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,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件上岗,确保从业人员素质。
2、产品生产和维护保养严格按照产品的工艺和技术规范进行,确保产品质量。
3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落实质量保证体系,执行国家和行的的现行标准和规定,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运行。
4、建立质量信息跟踪和反馈制度,对用户实行定期回访,负责对客户专职人员义务进行消防培训和普及消防知识讲座。确保事故隐患早发现,早排除。
5、本公司产品如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,请随时与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,我公司将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,自项目验收之日起,六个月内探测器属于清洗质量问题,负责免费重新清洗。如因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我公司承担责任,确保客户利益。
北京精诚安保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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