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范围
本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用途变更、内部装修的公共建筑建设工程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;
2、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》;
3、消防产品国家型式认可证书、检验报告、出厂合格证;
4、消防工程竣工图一套;
5、《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》(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);
6、公安消防机构发出的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及有关修改批复文件等。
三、审批程序
1、受理申请;
2、现场察看;
3、审核批复。
四、承诺时间
自受理登记次日.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,3个工作日签发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,不得投入使用。凡擅自投入使用,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给予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,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罚款。
2、建设单位收到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后,应组织有关单位对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,整改完毕,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逐项整残情况报告并申请复验。经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本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用途变更、内部装修的公共建筑建设工程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;
2、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》;
3、消防产品国家型式认可证书、检验报告、出厂合格证;
4、消防工程竣工图一套;
5、《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》(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);
6、公安消防机构发出的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及有关修改批复文件等。
三、审批程序
1、受理申请;
2、现场察看;
3、审核批复。
四、承诺时间
自受理登记次日.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,3个工作日签发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,不得投入使用。凡擅自投入使用,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给予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,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罚款。
2、建设单位收到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后,应组织有关单位对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,整改完毕,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逐项整残情况报告并申请复验。经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北京精诚安保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姜兆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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